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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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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理措施

发布日期:2018.01.30作者:点击:

1、用于架体搭设的材料、构配件材质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脚手板、型钢、钢管、钢丝绳等用于架体搭设的材料及构配件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型钢、钢管的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门架不应有弯曲、锈蚀和开焊的现象);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必须是同一厂家的产品;不同型号的门架及配件严禁混合使用。
2、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及门式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超过方案设计。
         治理措施:架体搭设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设计实施。
3、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设置做法、间距不符专项方案设计或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4、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构造、悬臂端高度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架体高度不得大于 5 倍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得大于 1.2 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不得大于 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 5.4 m;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 2m ,且不得大于跨度的 1/2;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 110 m2;水平支撑桁架不能连续设置,采用脚手架杆件连接时长度不得大于2m;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m。
5、高处作业吊篮选用规格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6、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要求;立杆基础未采取排水措施。
        治理措施: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底座、垫板应符合规范要求。
7、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治理措施: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8、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规格、悬挑比例与专项方案、规范要求不符;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或做法不规范;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悬挑梁悬挑长度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 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
9、对于落地式脚手架、悬挑手架扫地杆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10、高处作业吊篮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的结构承载能力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高处作业吊篮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的结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载荷最大值。
11、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配重未按产品说明书、专项方案及规范要求组装、设置。
        治理措施: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外挑檐边缘;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前支架调节杆应固定在上支架与悬挑梁连接的结点处;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支撑结构(附墙支座、悬臂梁、拉结杆)的构造不符合规范规定。
        治理措施: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一道附墙支座;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应少于 3 扣,并不得小于 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 100Χ100Χ10mm;附墙支座支撑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 C10。
13、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做法及设置数量不符专项方案及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计算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14、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剪刀撑设置做法不规范。
        治理措施:高度在24m以下的落地脚手架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度在24m以上的落地脚手架,在架体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并按专项方案设计及规范要求布置。
15、架体需特殊加强、加固的部位未按要求进行加强、加固。
          治理措施:脚手架门洞口处;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门式脚手架转角处及应设置水平加固杆加固位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提升机构设置处、防坠(倾)装置的设置处、吊拉点设置处、架体平面转角处等部位应按照专项方案及规范规定进行加强、加固。
16、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装置不齐全、有效,或未可靠设置。
        治理措施:做好进场前的检验、检测及架体安装使用各阶段的检查、验收、维保工作,保障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落、防倾覆和同步升降控制装置;高处作业吊篮防坠安全锁,安全绳、安全扣、上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的齐全、有效,性能参数满足规范要求。
17、作业层、架体外立面、架体层间防护未按专项方案、规范要求设置。
         治理措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作业层外围周边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和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度应为1.2m,下道栏杆应居中设置;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对于悬挑脚手架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高处作业吊篮平台周边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18、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未设置上下专用通道。
        治理措施: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19、架体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符规范要求。
        治理措施:按照规范要求的最小操作距离搭设架体,当无法满足最小操作距离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20、架体荷载超载。
        治理措施:架体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不等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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